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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和交通厅《四川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省公路工程在建项目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其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工地试验室,均适应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我省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与所承担工程要求相适应的工地试验室;监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中心试验室完成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
各项目中心试验室应按照《四川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
第四条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与所承接项目相应的技术力量、常规仪器设备、管理水平和环境状况,并具备省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证书。
第五条 四川省交通厅是我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的考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的考核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由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实施。
第六条 只有具备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的工地试验室,方可承担公路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不具备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的工地试验室所出据的试验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工地试验室只能为本单位承担的施工、监理任务进行试验检测,不得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业务。
第七条 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和交通厅有关公路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承担试验检测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提供科学公正的数据和报告。
第八条 工地试验室的业务范围,根据其工程内容,分为路基工程、路面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沥青面层、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六类。
第九条 申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其原单位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工地试验室是否具有临时资质及其工作情况将作为其所在单位试验检测机构的公路工程资质等级复查的内容。
第十条 工地试验室不具备与所承接项目相应的特殊试验检测项目的能力时,该试验检测项目必须委托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甲、乙级资质、并通过试验室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单位完成。
第十一条 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的申请及审批程序
工程开工前,施工、监理单位应提交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申请报告(见附件二)。省属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工地试验室,申报单位应向省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申请,省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条件(见附件一)进行审查。各市、地、州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各市、地、州公路工程质监分站提交申请,分站审查合格后,报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查。
第十二条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申请报告;
2. 所在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
3.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的工作简历、职称证书、人员资质证书及培训证书;
4. 工地试验室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省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审查合格的工地试验室,报厅同意后,核发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至承接工程项目结束。
第十四条 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证书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按申报程序申办补领手续。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行为的工地试验室及其人员,由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吊销其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证书等处理。
1. 超越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范围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任务;
2. 核准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移作它用;
3. 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
4. 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而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失。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四川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条件
一、 人员
1. 熟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及操作等,具有一定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和良好的工作业绩。
2. 试验检测人员应具有四川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员资质;并有一定数量的试验辅助人员。
3.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应有1人以上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质。
二、 工作和管理制度
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主要包括:
1.试验室管理制度;
2.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制度;
3.岗位责任制和试验检测人员工作守则;
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主要仪器操作规程;
5.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6.有关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
三、 仪器设备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应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和进行自校。
工地试验室应根据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内容分别配备以下六类仪器设备:
1.路基工程
压力机(2000KN、300KN),土壤塑液限联合测定仪,标准击实仪,路基密实度检测设备(灌砂、环刀法),简易化学分析设备(灰剂量测定、有效氧化钙及氧化镁含量测定等),标准筛,天平(万分之一、千分之一),台称,烘箱,三米直尺,弯沉仪,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
2.路面基层
土壤塑液限联合测定仪,标准击实仪,路基密实度检测设备(灌砂、环刀法),简易化学分析设备(灰剂量测定、有效氧化钙及氧化镁含量测定等),标准筛,天平(万分之一、千分之一),台称,烘箱,三米直尺,弯沉仪,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标准养护箱,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
3.水泥混凝土路面
水泥混凝土拌和物稠度、坍落度测定仪,标准养护设备,水泥混凝土抗折试验机,钻孔取芯机,针片状规准仪,集料压碎值试验仪,标准砂石筛,水泥标号及相关试验仪器设备,烘箱,混凝土试模,路面构造深度测试设备,三米直尺,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
4.沥青路面
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粘滞度、闪点测定仪,沥青比重瓶,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仪,沥青混合料抽提仪,沥青路面抗滑性能测试设备,标准筛,集料压碎值试验仪,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件击实仪,沥青混合料拌和机,烘箱,电热恒温水浴,电冰箱,脱模机,电热取样钻孔机,连续式平整度仪,三米直尺,弯沉仪,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
5.桥梁工程
万能试验机(1000KN或600KN),压力机(2000KN),针片状规准仪,集料压碎值试验仪,标准砂石筛,水泥标号及相关试验仪器设备,振动台和搅拌设备,烘箱,混凝土、砂浆试模,标准养护设备,二米直尺,三米直尺,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
6.隧道工程
万能试验机(1000KN或600KN),压力机(2000KN),针片状规准仪,集料压碎值试验仪,标准砂石筛,水泥标号及相关试验仪器设备,振动台和搅拌设备,烘箱,标准养护设备,二米直尺,三米直尺,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激光断面仪,便携式钻孔取芯机,锚杆拉拔计。
四、 环境
工地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其工作任务的要求。
1. 试验室应设置在砖混结构的房间内,地面应铺筑水泥地面,墙壁作简易粉刷,同时应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
2. 试验室应清洁整齐、采光好,有安全措施;试验设备应放置合理,便于操作。
附件二
四川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
临时资质申请报告
申请单位:
(盖章)
工程项目:
申请日期:
一、基本情况及人员情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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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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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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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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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承担工程
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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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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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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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试验室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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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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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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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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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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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职称 |
试验工作年限 |
资质证号 |
培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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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试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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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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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试验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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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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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出厂
日期 |
使用情况 |
计量及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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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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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部(监理组)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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